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批准潮州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深圳市安科培训中心、深圳市中和瑞泰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和汕头市楠洋安全培训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批准广东永堂有毒物质培训有限公司培训项目扩项(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新批准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单位情况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17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