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所在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核实和确定,现将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单位(具体名单及评审行业范围见附件)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以下三级企业评审单位可以在所经核对的地级以上市辖区内,按照确定的行业范围从事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业务。原已公告并在有效期内的二级企业评审单位按确定的行业范围在全省辖区内从事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业务,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单位名单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5日
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
企业评审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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