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审批程序》(安监总规划〔2011〕21号),经审查,决定批准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乙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编号:(2009)粤安监检乙0601)提出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增项、变更和新增授权签字人及变更授权人签字领域(见附件)的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1.批准增项和变更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
2.批准新增和变更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
二O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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