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2〕51号)要求,现将我省正在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矿山建设项目公告如下:
一、截止2012年4月20日,经我局审批,在建设期有效期范围内的矿山建设项目有38个,建设期已满尚未完成建设的矿山建设项目有66个;依法注销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的矿山建设项目有10个。矿山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不能完成建设且未提出延长建设工期申请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事项。
附件:1.在建设期有效期范围内的矿山建设项目名单
2.建设期已满尚未完成建设的矿山建设项目名单
3.依法注销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的矿山建设项目名单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