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经审查,决定授予广东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号:(2008)粤安监检乙0601。
取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及有关规定,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服务于安全生产,并自觉接受省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批准增项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
2.批准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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