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颁发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的公告2009年第1号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21 我要评论( )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号令)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580号)的规定,经审查,决定授予肇庆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等6家单位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 取得三级安全生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号令)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580号)的规定,经审查,决定授予肇庆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等6家单位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

取得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及有关规定,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服务于安全生产,并自觉接受省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予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单位名单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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