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资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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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2 我要评论( )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5〕117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5〕117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

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总工会,顺德区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O15〕63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紧密结合2015年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及各类高温作业引发的事故,同时,要贯彻落实《广东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6号)和《关于印发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77号)有关规定,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范高温津贴发放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

  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O15〕63号)

 

广东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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