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34 我要评论( )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抓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通知》既是各地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基础文件,也是用人单位规范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技术指引,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各地更好地贯彻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评价通报制度,深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提升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有利于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规范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夯实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要求,以落实《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重要抓手,积极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大力开展《通知》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是要及时组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认真学习《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二是要在开展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中增加《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培训内容;三是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石材和水泥加工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以及日常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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