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肇庆
四会市“12·3”较大坍塌事故补报不及时
和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肇庆市人民政府:
12月3日,你市四会市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据报告,12月3日11时30分许,中铁十一局佛肇城际5标段工地发生支架坍塌事故,当场造成4人受伤并送医院救治;3日13时许,2名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3日15时许,第3名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已变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但你市直到4日17时30分许才将相关情况补报到省安全监管局,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1号令)的相关规定。
根据《条例》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粤安〔2011〕7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补报不及时和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调查事故补报不及时的原因,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条例》和《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含事故补报不及时的调查情况)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省安委办备案。
你市一周时间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事故,并且你市较大以上事故已超全年控制指标,暴露出你市在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漏洞,希望你市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倒查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强力整治,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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