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报送2013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有关情况的通知》(安培〔2013〕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附件,并加盖公章于11月9日前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郑艳楠,联系电话:020-83135798,传真:020-83135923)。
附件:《关于报送2013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有关情况的通知》
(安培〔2013〕22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7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