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海、佛山、茂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个别地市较大事故多发、控制指标超进度目标势头,经研究,省安委办决定组织督导组对你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10月16日至24日。
二、督导组人员组成
督导组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协调处处长李勇辉。
督导组成员:省交通运输厅1人,省公安厅交管局1人,省安全监管局协调处调研员曹和清、主任科员廖琦。
三、督导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二)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措施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结案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督导方式
(一)听取各地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汇报。
(二)查阅市和部分县(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督促检查道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地检查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每个市不少于2家。
(四)针对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检查发现隐患,反馈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跟踪整改工作情况。
五、有关事项
(一)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二)督导组车辆由组长单位安排。
(三)请各地安委办及时与我办联系商定督导具体时间及安排。联系人及电话:廖琦,83135915、13829722886。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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