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危险
化学品安全监管省级部门联席会议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卫生厅、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广东海事局、民航中南管理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省安委办定于8月16日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省级部门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总结交流情况,部署进一步做好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监管工作,并对8月下旬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督查行动进行动员。
二、参加人员
(一)各单位出任联席会议成员的厅级领导。
(二)根据《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3〕28号),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负责带队督查的处级领导和联络员。
(三)参加专项督查组的石化专家。
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8月16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地点:省安全监管局十三楼会议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结合职责分工,对本部门开展危化品领域重点监管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发言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二)请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东销售分公司、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负责通知相关专家依时参会。
(三)请于8月15日上午12时前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电话等信息传真报省安委办(联系人:陈柱,电话:83133474,传真:83135920)。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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