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客运索道运营企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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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6 我要评论( )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客运索道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粤安监〔2013〕1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质监局,深圳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客运索道运营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客运索道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粤安监〔2013〕1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质监局,深圳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客运索道运营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客运索道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3〕7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客运索道运营企业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人员技术培训,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并报相关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

二、部门联动,加强监管。各级质监、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客运索道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日常监管,督促客运索道运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适时组织联合行动,加强对客运索道运营企业安全督查检查,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三、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客运索道

  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二

〔2013〕74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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