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36 我要评论( )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粤安监〔2013〕1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深圳市经贸信息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粤安监〔2013〕1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深圳市经贸信息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相关环节的安全审查时,要严格执行《通知》的各项具体要求,切实把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关,防止相关单位弄虚作假。同时,要将贯彻落实《通知》作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认真抓好督促落实。

二、各地要积极推广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方法的应用。将HAZOP分析纳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重点内容,凡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否则,不予通过安全许可审查。结合安全许可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每3至5年一次)开展HAZOP分析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请各地级市安全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通知》和本文内容传达至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和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单位。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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