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江门市卫生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关于报送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情况的函》(安健函〔2013〕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填写附表,并于7月29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苏文进,联系电话:020-83135491,传真:020-83135489,电子邮箱:gdzyaq@163.com。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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