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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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7 我要评论( )

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卫函〔2013〕30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监管局、总工会: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等

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卫函〔2013〕30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监管局、总工会:

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3〕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突出主题,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以及咨询、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监管局和省总工会印制了一批宣传资料,将发各地用于宣传活动。请各地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分别报送省有关部门。

省卫生厅联系人:林志祥,联系电话:020-83770131,传真:020-83848400,E-mail:83824719@163.com。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夏季,联系电话、传真:020-83182445。

  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苏文进,联系电话:020-83135491,传真:020-83135489。  

省总工会联系人:张华平,联系电话、传真:020-83871080。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总工会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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