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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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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37 我要评论( )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粤安监〔2013〕4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2012年,全省上下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粤安监〔2013〕4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2012年,全省上下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扎实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涌现出一大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安全监管局决定授予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广东省201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刘会春等80名同志“广东省201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再立新功。省安全监管局号召广大企业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者以受到表彰的企业和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良好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开创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附件:1.广东省201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广东省201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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