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局,省有关部门: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3〕1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填报数据,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3日内将上季度累计安全生产举报信息报表(基础表A01-A03,3张表)报送到省安全监管局指定邮箱:jbxxtj@126.com,传真:020-8315940。为便于工作联系,请指定具体人员负责统计报送工作并填报附件2,于3月20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
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3〕17号)
2.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工作人员联络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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