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江门市卫生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情况调查的通知》(安健函〔2013〕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情况汇总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情况调查表》,并于2013年3月25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同时将以上两个表格电子版发送至gdzyaq@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苏文进,020—83135491。
附件: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情况
调查的通知(安健函〔2013〕20号)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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