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湖南省常德市“7·4”
卧铺客车严重超员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公安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湖南省常德市“7·4”卧铺客车严重超员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二〔2012〕109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迅速组织开展我省卧铺客运车辆安全大检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紧紧围绕“道路客运安全年”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加大对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组织对全省卧铺长途客运车辆安全情况开展一次检查评估,重点摸清卧铺客车的数量,是否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纳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管。
二、进一步依法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通报》的要求加强监管,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及重点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等信息化监控手段,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安全监控。通过创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促进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采取综合措施,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及时治理、消除违法违规行为及交通安全隐患,以主干道为重点,严厉查处道路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湖南省常德市“7·4”卧铺客车严重超员问题查处
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二〔2012〕109号)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委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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