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45 我要评论( )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粤安监〔2012〕136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中央驻粤和省管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荐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安监总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粤安监〔2012〕136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各中央驻粤和省管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荐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函〔2012〕1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的要求,认真把关,注重实效,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请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中央驻粤和省管企业在历年已经获得“广东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中,推荐1家企业参评 “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并请于9月15日前将企业相关申请材料正本(含电子版)上报省安全监管局,省将择优选择3-5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荐参评“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附件:关于推荐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安监

  总厅政法函〔2012〕150号)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2012年8月28日

  (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020-83135911;张建伟:020-83135923、13922777110;传真:020-83135923,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邮编:510060)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