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中央驻粤、省属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办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真正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1.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
理的实施方案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
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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