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建立钢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台账的函》(管四函〔2012〕2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来函的要求,认真填写好《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信息统计表》(只填写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和《钢铁企业基本信统计息表》(连同电子版),并于8月28日前上报省局监管二处。
联系人:陈垂科,电话/传真:020-83135382,电子邮箱:706644818@qq.com。
附件:关于建立钢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台账的函
(管四函〔2012〕27号)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201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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