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3日凌晨,你市海珠区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经省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办备案。
此函。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
(联系人:王海贵,联系电话:020-83133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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