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
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报送无主尾矿库隐患
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报送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2〕84号)转发给你们,请即按照通知要求,配合省安全监管局工作组做好我省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相关材料准备工作。本地区已不存在无主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的,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于7月25日前正式函复省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及电话:省安全监管局 林振琦,020-83135474;
省发展改革委 谢健标,020-83138677。
二 O 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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