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安监人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47 我要评论( )

各地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目前省局结合我省新

各地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目前省局结合我省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在组织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580号),在新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为确保培训工作不间断、培训教育监管有序,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暂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2〕50号);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仍按(粤安监〔2006〕580号)执行。

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