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做好2013年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吉煤集团:
现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3]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工作,并按《通知》附件填报煤矿达标的有关情况。此前,省安全监管局下发的《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吉安监管煤监一[2013]186号)已对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在考核验收时一并执行。
请各地及有关单位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将煤矿考核验收情况的各类报表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报省安全监管局煤监一处。
联系人:纪向明;联系电话:13604438403、85096374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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