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印发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
系统(第二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为提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和监管效能,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第一期)进行升级,开发了信息系统(第二期),并印发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第二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转发给你们。
根据方案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将按照确定负责人和联络员、组织培训、明确流程、岗位授权、投入使用等步骤,分步组织实施。各地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使第二期信息系统更好的投入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面向市、县等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使用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服务(见附件2),请各地尽快与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联系,统一组织本地区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各市(州)于10月20日前将本级第二期信息系统实施工作相关负责人名单(见方案的附件)报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朱德春 0431-82752040 、刘力岩 0431-82752041。
附件: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第二期)实施方案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关于提供市、县等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使用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服务的通知(安总信办函[2013]21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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