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提供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函》(管三函〔2013〕10号),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监管三司”栏目下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安监管危化〔2012〕205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为及时掌握各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请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将本地区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建议形成文字材料,同时汇总相关数据填写报表(管三函〔2013〕10号附件1至5),一并上报省局危化处。
联系人:杨峰;电话:0431-85096323;邮yangfeng19720918@163.com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21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