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一届
全国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各二级安全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展示教师风采,交流教学经验,提高安全培训教师教学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安全培训机构教学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培训基础,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举办第一届全国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为组织好我省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安全发展。
二、参赛范围及要求
(一)参赛范围。
全省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的专、兼职教师。
(二)具体要求。
1.从事安全培训工作5年以上,近3年坚持在培训机构授课,专、兼职教师年授课时间分别不少于48学时和16学时。
2.二级培训机构专职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三级培训机构专职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
3、参赛教师需经所在单位推荐,符合所在市(地)级有关部门要求。
(三)参赛教师推荐材料。
1.《全国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4份。
2.光盘2张,其中应含30分钟教学录像、电子课件和文字版教案、2寸数码彩色照片、300字左右个人简历。
3.教师学历及职称证书、专职教师岗位证书、兼职教师聘书等材料复印件。
三、讲课题目及形式
(一)讲课题目:按行业领域分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其他行业和通用课程5类,参赛教师根据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等要求,自主确定讲课题目。
(二)讲课形式:采用多媒体等多种形式讲课,每人30分钟。
四、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教师讲课大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各单位要严格推荐程序,把好评选标准,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专、兼职教师参赛。
(三)参赛教师的讲课课件应为本人原创作品,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和法律问题,均由参赛教师自行负责。对于参赛教师讲课录像及课件,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公益性宣传教育培训。
(四)各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处。
联系人:徐天启、姜传军
联系电话:0431-85096310
附件:1.全国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教师推荐表
2.全国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评分表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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