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2012年6月17至18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隆发花炮厂和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东屯花炮厂发生两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共造成14人死亡,15人受伤。这两起事故接连发生,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反映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正值“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关键阶段,夏季高温雷雨时期已经到来,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在我省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精神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企业提升改造期间的安全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企业提升改造期间的安全监管,要认真贯彻《吉林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执法有力,监管到位,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防企业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进行整顿提升和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烟花爆竹企业,在整改、施工期间要坚决停产,严禁边施工,边生产经营。对转产关停的企业,要确定监管责任人,不定期进行检查,严防擅自开工生产。到今年底,不能完成提升改造的企业要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
二、切实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的攻坚战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形式,重点打击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违规行为和经营企业违规经营礼花弹 A级产品和含氯酸钾药物的产品。要动员全社会特别是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打非治违”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立健全检查档案,落实检查责任人,防止检查不全面、不彻底、走过场。
请将文件精神传至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两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12〕8号)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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