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吉煤集团:
现将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题培训班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及辖区内煤矿企业、吉煤集团及所属煤矿企业委派负责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的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专题培训。
吉煤集团及所属煤矿企业参加第一期;白山市安全监管局及辖区内煤矿企业参加第二期;延边州安全监管局及辖区内煤矿企业参加第三期;长春市安全监管局及辖区内煤矿企业参加第四期;吉林市、通化市安全监管局及辖区内煤矿企业参加第五期;四平市、白城市(洮南市)、辽源市安全监管局及所属煤矿企业参加第六期。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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