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学习宣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3-03 21:12 我要评论( )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务函〔2012〕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及长白山管委会安全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务函〔2012〕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及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宣传贯彻情况报省局法规处。

  联系人:曹治海 联系电话:0431-85096325

  电子邮箱:czh@jl.gov.cn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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