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监管法规〔2012〕27号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
安全监察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
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总工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中省属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将群众监督作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努力抓好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明确要求,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作用。各地尤其是企业要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群众监督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统领,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发挥群众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推进作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