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认真学习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3-03 21:12 我要评论( )

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吉煤集团: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和 通知》(安监总煤〔2011〕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文件的学习贯彻提出以下要求,请尽快传达至辖区内各煤矿安全监

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吉煤集团: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通知》(安监总煤〔2011〕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文件的学习贯彻提出以下要求,请尽快传达至辖区内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所有煤矿企业,一并督促抓好落实。

  一、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学习宣传《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两个文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瓦斯治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两个文件紧密结合当前煤矿瓦斯治理形势,立足于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和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精神的重要措施,对于进一步规范瓦斯等级鉴定,推进煤矿瓦斯抽采达标,促进瓦斯抽采利用,开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新局面,全面提升煤矿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各煤矿企业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文件和《通知》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区、本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注重把握新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保贯彻落实到位。两个文件在瓦斯等级划分与认定、实现抽采达标的方法、抽采达标判定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煤矿企业要注重把握新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将这些新规定贯彻落实到位,对照新规定,认真做好瓦斯等级发生变化矿井的瓦斯鉴定工作和瓦斯抽采系统的完善工作。

  三、强化安全监管,推动两个文件和《通知》要求的学习宣传贯彻。各产煤市(州)、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把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纳入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确保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