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监管法规函[2011]5号
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问卷调查的函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省中直企业: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评估问卷调查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函[2011]149号)。
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及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填写《调查问卷(一)》。中省直企业组织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它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填写《调查问卷(二)》。有关企业组织本单位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填写好《调查问卷(三)》。
问卷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问卷填写汇总后,请务于9月22日前邮寄到省安全监管局法规处。联系人:崔庆云,电话:0431-85096325,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邮编:130021。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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