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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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21:12 我要评论( )

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安委办各督查组: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安委会于8月8日启动了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专项行动“回头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排


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安委办各督查组: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安委会于8月8日启动了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专项行动“回头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为全面客观总结成绩,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推进强化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请各地区、各部门和省安委办五个督查组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书面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1]80号),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等方面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推进工作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

  (二)贯彻落实省安委会2011年第四次全体会议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情况。

  (三)创新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督导检查、隐患治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

  二、报送要求

  (一)总结要全面。安全生产大排查各项工作都要写全、写细,客观反映工作成绩,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做到内容充实、详略得当。

  (二)数据要准确。材料所列数据为8月8日以来数据,数据填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同时,要认真填报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统计表。

  三、报送时间

  2011年9月14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各相关部门总结材料报送至协调处,联系人:尤智滨,电话:0431-85096378,E-mail:yzb@jl.gov.cn。各地区和省安委办督查组总结材料报送至办公室,联系人:周明航,电话:0431-85096362,E-mail:zmh@jl.gov.cn。

  附件:1、各地区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统计表

     2、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统计表

     3、省安委办督查组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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