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补充省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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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21:13 我要评论( )

关于补充省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局各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我省第二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立后,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现场处理、科技项目评审、应急救援演练、职业危害防治、行政诉讼应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但是随着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深入

关于补充省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局各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我省第二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立后,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现场处理、科技项目评审、应急救援演练、职业危害防治、行政诉讼应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但是随着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深入,个别技术专业、个别生产领域仍然会遇到某些技术力量短缺的现象。

  为落实1月21日局长办公会议提出补充安全生产专家的要求。请各处室、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再推荐部分专家,进一步充实、完善省专家组的力量。各专业处室在日常工作中更了解和掌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希望各处室能推荐综合素质高、更实用更专业的技术人才进入专家队伍。

  本次专家选拔标准如下:

  一、热心安全生产事业,本人自愿或同意参加专家组工作;

  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较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历,特殊专业可以从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中聘任;

  四、坚持科学态度,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五、身体健康,能够深入现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资深专家和两院院士年龄可根据需要适当放宽)。

  推荐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10日,从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上下载专家登记表,填好后报规划科技处。

  联系人:孙利生

  电话:0431-85096318

  电子邮箱:sls@jl.gov.cn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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