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看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和有关危化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国家总局定于2011年1月11日(星期二)下午2:30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解读《实施意见》,部署落实《实施意见》的有关工作。
二、会议地点
省安全监管局200视频会议室、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开通视频的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省安全监管局有关领导、危化处全体、审批办有关人员、省安科院负责人、检测检验中心负责人、中油吉林销售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和中化吉林石油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在省安全监管局200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
(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人员,在各自的视频会议室参会,未开通视频的,在其上级安监部门视频会议室参会。
(三)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安环处负责人在吉林市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会,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分管负责人在四平市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会,中化吉林长山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分管负责人在松原市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会。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州)、通知本地参会人员和辖区各县(市、区)相关人员参会。
(二)请各地提前做好开机调试工作。
(三)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于12日,将参会情况报省局危化处。
联系人:赵方。联系电话:85096323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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