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整治
情况调研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整治方案》的内容,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省局决定于9月中旬对各市(州)培训工作整治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对象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和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及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抽查所属的县(市)及其安全培训机构。
二、调研检查内容
(一)各市(州)调研检查内容:
1.组织本地区开展安全培训整治工作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主要做法是什么;自查自纠阶段查出的主要问题,采取了什么具体措施,解决了哪些问题,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
2.做好下一步培训工作的具体打算,对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安全培训机构调研检查内容:
1.是否按要求取得安全培训资质;
2.是否按大纲要求的内容和时间组织培训;
3.是否使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4.教师是否具有相关要求的学历和职称;
5.教师是否取得安全培训教师资格证书;
6.培训班档案是否一班一档,并按要求归类装订;
7.学员档案是否一人一档;
8.是否按物价部门的要求进行培训收费;
9.培训经费是否按要求进行管理;
10.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对策措施及对培训工作的建议。
三、调研检查方法
1.听取汇报。调研检查组全面听取所调研市(州)、县(市)和培训机构关于安全培训整治情况及意见建议的汇报。
2.实地检查。查阅培训工作制度、计划、记录和档案等相关材料。
3.座谈研讨。分别召开市(州)、县(市、区)培训管理人员、培训机构负责人和培训对象座谈会,全面了解培训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对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对本地区安全培训整治情况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10日前报省局人事处,并做好迎接调研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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