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国家煤矿
安监局关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
“6.21”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吉煤集团: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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