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
“3.15”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吉煤集团: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3.15”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0〕44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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