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
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0〕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关于全省2010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和职业健康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安监管行管字[2010]18号)要求,一并贯彻落实。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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