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拟投资建设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已于2012年8月29日~2012年9月11日对本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针对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建设地点:北京市密云县巨各庄镇北京首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露天坑西侧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动力灾害模拟实验设施、热防护试验设施、危险化学品及有毒物质泄漏扩散模拟实验设施、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价平台、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研究平台和基础配套设施。通过上述内容的建设,实现长期、持续地开展室外条件下灾害致因机理研究,掌握典型重大事故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和演化规律,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有效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创新职业危害防控科学技术,提升职业危害防治能力。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6公顷(其中约8公顷为绿化用地),地面建设规模约为4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科研实验楼、大空间实验厅、实验设施及基础配套设施,总投资约为5亿元,拟于2013年9月开工,2015年年底竣工验收。
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1、施工期主要污染物
(1)扬尘:工地道路扬尘占全部工地扬尘的62%,搅拌混凝土扬尘占24%,其它工地扬尘只占14%。搅拌棚前TSP可达27mg/m3以上。
(2)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土方开凿,施工建设等机械噪声。噪声值较高,声功率级在100dB(A)左右。
(3)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的土方阶段降尘、冲车水、混凝土养护水及路面清洗水。施工活动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和矿物油;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悬浮物。
(4)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渣土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2、营运期主要污染物
(1)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试验室粉尘、化学品挥发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餐厅厨房排放的油烟等。
(2)废水:主要是试验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是来自试验设备、风机、空调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是不盛装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盛放化学试剂的容器在清洗过程中会产生清洗废液、报废的原辅料、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等。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施工场地道路应该硬化,施工区四周以围屏遮挡,防止尘土飘逸扩散。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保持整洁,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3)施工废水污染控制措施:冲洗水、路面清洗水等经沉淀后排放。生产、生活污水尽量做到有组织收集,经隔油沉淀后定期清运。施工期隔油池、化粪池做好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源;在挖掘现场将设截断槽,以防止雨水从暴露的土壤表面流出;将采取围挡加防水油毡隔离措施;注意天气预报,在有降雨预报时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沙堆和回填物将尽量保持遮挡,确保所有的斜坡和土堆得到临时覆盖。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筑垃圾和北京市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在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过程中,根据需要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和设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清运。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实验室气体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和活性炭过滤器净化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式,地下池体将全部加盖,以减少恶臭气体的外逸,在排风口处需安装活性炭吸附装置。在餐厅厨房安装油烟去除效率在75%以上的净化设施。
(2)水环境:试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道路浇洒。严格按照给排水设计标准,做好下水管线的防渗措施。设计配套的中水回用管线,采用中水冲厕和绿化,节约水资源,同时提高水的利用率。
(3)声环境: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地下设备间或独立室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使其达到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可回收再利用的由物资单位收购,其余部分由专人定期清运至垃圾转运站。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有相应危险废物运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并进行合理安全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北京市和密云县总体发展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比较小,对所在区域内环境现状的改善将起到促进作用,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情况、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2012年9月25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陈天翼
联系电话:010-84911272
邮箱:chenty@chinasafety.ac.cn
邮政编码:100012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54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9号院
联 系 人:肖妍婷
联系电话:010-62135229
电子邮箱:szrlhpzl@163.com
邮政编码:100081
附件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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