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 十二五 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相关要求,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订定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通知》的最新规定,我们对科技计划概算申报书进行了修订,自本次概算申报开始,采用新的办法进行填报,现将具体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自本次项目概算书填报开始,将项目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项目任务实际需要,客观、真实的完成概算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支撑计划联系人:王博,863计划联系人:卢丽娜
联系电话:58881637,58881630
点击下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rar
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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