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目的: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证建设项目的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从而达到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二、评价依据:
1、任务依据(本项由建设单位提供):
1)主要任务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
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其图纸等资料(含职业卫生专篇)
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阶段设计审查的文件及资料内容
其他有关资料
2)参考依据:安全评价资料及环境评价资料
2、国家标准及规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山西省工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高毒物品目录》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规范》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试规范》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
3、建设单位依据承担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的单位提供的工作程序、组织、时间安排等(详细内容见后)与承担评价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书,并提供各种需要的资料文件后,承担评价的单位即可开始进行评价。
三、现场调查:
1、生产过程的卫生学调查:了解生产工艺的全过程,确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工艺上的分布。主要了解以下因素
1)化学因素(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了解原料、半成品、中间产品、产品和废弃物的名称、生产和使用数量、理化特性、劳动者接触方式和接触时间等。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工频电场、微波、放射线等)了解分布、劳动者接触时间及方式等。
3)环境因素(微小气候、采光、照度等)
2、作业环境的卫生学调查:依据初步设计及其有关资料,对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卫生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是否落实各阶段设计审查时提出的职业、卫生审查意见。
3、职业卫生管理调查:主要调查以下内容: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
2)职业卫生规章、操作规程的完善情况
3)职业健康教育、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测定、健康监护的情况
4)职业卫生资料的归档情况
四、现场监测:
1、测试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执行,下面列举出各职业病有害因素的检测标准、方法及我中心的检测仪器设备。
表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方法
检测项目
检测、分析方法
备注
粉 尘
滤膜称量法
GB5748-85
局部振动
仪器法
—
噪 声
《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
WS/69-1996
气象条件
仪器法
DB14/35-41-91
微小气候
仪器法
—
一氧化碳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GBZ/T160.28-2004
二氧化硫
甲醛缓冲液-盐酸副玫瑰苯胺
分光光度法
GBZ/T160.33-2004
一氧化氮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160.29-2004
二氧化氮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160.29-2004
氢氧化钠
火焰原子光谱法
GB/T16107-1995
硫酸
氯化钡比浊法
GB/T16027-1995
盐酸
硫氰酸汞分光广度法
—
氯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GB/T16029-1995
表2、 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检测项目
仪器名称
数量(台)
粉 尘
DS
3
AKFC
6
噪 声
ND-2声级计
1
ND-6声级计
1
HS5633声级计
1
振 动
HS5944振动测定仪
1
微小气候
通风干湿球温度计
3
TES1360温湿度仪
2
QDF-3型电风速仪
3
采光照明
ZDS-10型自动换档数字式照度计
1
一氧化碳
Mc – 2000型智能多组份测定仪
1
其他毒物
TMP-1500B多功能大气采样器
2
TWA-300H低流量个体大气采样器
6
QC-4型防爆大气采样仪
4
TOP-1000B双气路大气采样器
2
1、测试条件: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时期,按设计满负荷生产状况运行
2、测试频次:根据生产工艺、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变化情况以及危害程度分类等实际情况,按相应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3、职业病危害因素测试点的设置:
粉尘测试点:a.测尘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劳动者工作地点;b.测尘位置应选择在劳动者经常活动的范围内,采集工人的呼吸带水平的粉尘,有气流影响时,一般应选择在作业地点的下风侧或回风侧,移动式产尘点的采样位置,应位于生产活动中有代表性的地点,或将采样器架设于移动设备上。
有毒物质测试点:a.测试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劳动者接毒地点,尽可能靠近劳动者,但不影响劳动者的正常操作,且避免生产过程中待测物质直接飞溅入收集器内;b.选择的测试点必须包括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点,并引为重点测试点;c.测试点上设置的收集器应在劳动者的呼吸带,距地面1.5米。
噪声测试点:a.若作业场所内各处A声级差别不大(小于3分贝),则只需在作业场所内选择1~3个测点;b.若作业场所内各处声级波动较大(大于3分贝),则需按声级大小,将作业场所分成若干区域,任意两个区域的声级差应大于或等于3分贝,每个区域内的声级波动必须小于3分贝,每个区域取1~3个测试点;c.这些区域必须包括所有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经常工作和活动的地点和范围;d.测量时,应将传声器放置在操作人员的耳朵位置(人离开)。
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测试点的设置原则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地方、行业标准执行。
二、职业健康监护资料调查:
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企业应当进行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
三、评价结论
对建设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效果评价
1)评价选址、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工程防护设施及其效果评价
3)对各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进行计算,每个测试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未超过标准的为合格,超过标准的为不合格;
4)根据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评价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评价因生产工艺或设备技术水平限制,对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岗位所采取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补救效果;
5)评价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警示标识配置情况;
6)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7)得出最后对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结论。
四、编制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根据以上所有资料,编制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目的、依据、范围和内容;
2、建设项目及其试运行概况;
3、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及其浓度或强度,职业病危害程度;
4、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卫生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设施、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效果评价;
6、评价结论及建议。
七、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组织分工,见图1、表3、表4。
表3、项目评价组主要成员及工作内容
姓名
学历
专业
技术职务
主要负责工作内容
职业卫生
报告总编
职业卫生
报告编写
职业卫生
参与报告编写、毒物危害分析
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管理调查
检验
质量控制
检验
实验室数据分析
检验
实验室
检验
实验室
检验
毒物检测及数据分析
检验
毒物检测及数据分析
职业卫生
物理因素检测及数据分析
职业卫生
物理因素检测及数据分析
职业卫生
粉尘检测及数据分析
职业卫生
粉尘检测及数据分析
检验
粉尘检测与数据分析
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及职业病评价分析
表4、项目专家组
姓名
学历
专业
技术职务
主
主
主
八、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建设单位对承担评价的单位发出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及签订评价合同书后,建设项目的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开始进行,本评价项目初步计划工作时间为80天左右,但是在评价期间由于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设计不合理或其他原因造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而影响控制效果的评价,承担评价的单位提出职业病防护措施整改建议,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职业病防护措施整改时,该评价报告须在整改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方可完成。建设单位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整改时间不确定,因此整个完成报告的时间不确定。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初步时间安排见表5。
表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周
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工程分析,到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自然环境概况调查及职业卫生的初步调查
第二周
咨询相关专家、查阅资料、筛选评价因子,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方案、组织项目专家组对评价方案进行审查
第三~四周
根据评价方案到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试运行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定点和调查,进行实验室准备工作,进行详细的职业卫生调查及各种有害因素的检测
第五~六周
整理各种调查资料,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对检测不合格的工作场所,提出整改建议和期限,送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对不合格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整改。
第七~九周
第七周以后
如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综合以上各种资料及数据,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如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未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等待建设单位的整改结果,整改后再次对建设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直至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范后,综合进行分析,编写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第十周
整改后第三周
项目专家组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审校,修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完成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组织项目专家组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审校,修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第十一周
整改后第四周
提交委托企业正式报告书(送审稿)
提交委托企业正式报告书(送审稿)
九、控制效果评价经费预算:见下表
序号
内容
价格(万元)
1
现场调查
0.5
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各类粉尘、各种毒物、各种有害物理因素、工作场所环境影响因素等)
7
3
外地差旅、汽车费
2.0
4
评价工程职业病危害分析
1.6
5
评价方案编印
0.2
6
评价方案专家审查
0.5
7
评价报告书编写
4.0
8
评价报告书印制
0.2
合计
16.0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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