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同时的定义
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建设项目工业卫生“三同时”专篇编写的主要内容
1.设计中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的卫生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2.建设项目的用途、生产性质、设计能力、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工艺流程,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
3.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部位、存在的形态、主要的理化性质和毒性及危害的范围和程度。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所采用的建筑设计和劳动卫生防护措施及预期效果。但对于因工艺或设备本身存在的难以克服的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要进行说明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5.根据生产特点和卫生级别、职工人数及构成,设置生活卫生设施,包括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女工卫生室、厕所、医疗室和工业卫生室及其设备。
6.写明用于工业卫生防护措施的经费概算及占工程投资总额的比。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指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预测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对泥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并提出科学、客观、公正的预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验收前,对建设项目存在的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浓度、强度进行测定,对除尘、排毒、通风、照明、采光等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辅助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进行评价的行为。评价的结论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