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配套防护设施往往对职业卫生、环保和安全同时发挥重要作用。由于三个部门各自的职能不同,导致对防护设施效能评价所关注的角度也不同,其评价指标和方法有较大的差异。如面粉厂的面粉收尘系统,环保部门重点关注系统的除尘效率和向大气中排放的面粉尘浓度与总量;安全部门关注的焦点是工作场所和相关密闭空间面粉浓度不至于超过面粉尘爆燃的程度;职业卫生部门则重点关注收尘系统的通风量、罩口形状与风速,以及能否保证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经常到达的工作场所面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因此,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效果评价依赖于防护措施实施后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量识别。
1局部机械通风除尘系统效果识别与评价局部机械通风除尘系统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识别,首先应充分了解工艺流程、粉尘性质和尘源发生规律以及劳动者生产操作方式、接触方式等,然后确定控制点位置。控制点应是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经常到达的地点,且粉尘浓度有可能出现最高值的位置。在局部机械通风除尘系统正常运行的工况下,对控制点粉尘浓度进行系统采样测试,尚可对该除尘系统作出客观的控制效果识别与评价。
在实际工作中还可测试系统通风量、罩口风速以及分别测试局部机械通风除尘系统关闭与正常运转两种情况下控制点粉尘浓度,以系统通风量、罩口风速和控制点粉尘浓度下降倍数作为除尘系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识别与评价的辅助指标。
2噪声防护工程设施效果识别与评价
对噪声防护工程设施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识别与评价也应以工作场所噪声控制点实测数据为依据,以控制工作场所噪声强度不超过国家标准为目的。识别与评价隔声罩对声源的衰减作用时,应分别测试隔声罩安装前后控制点噪声强度,并以隔声罩安装后能否保证工作场所噪声强度不超标作为识别与评价该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效果的重要指标。
隔声室是阻止外界噪声传入的建筑设施,应重点测试隔声室内平均噪声强度值,以隔声室内噪声强度不超标作为识别与评价该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效果的指标。
当噪声防护工程设施效果仍然达不到国家标准时,应加强个人防护,减少噪声对劳动者的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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