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达州市安监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对35家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察和抽查。
检查表明,各地能较好地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各用人单位能较好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检查中发现,仍存在部分用人单位未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职业病危害项目未进行申报,没有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未按规定组织“三岗”职业健康检查等。个别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不到位,个体防护不到位,作业环境恶劣,职业危害因素浓度超标、有毒有害物质没有得到有效治理。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发现,有12家用人单位共52项不合格,全部当场责令整改或限期责令整改。
据悉,按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参加,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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