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新闻

单位不盖章职业病没法鉴定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8 21:43 我要评论( )

昨天上午,扬州市总工会的12351全市工会维护保障职工权益行动周启动仪式,在文昌广场举行。扬州市人大副主任王康华、副市长王玉新、市政协副主席赵南军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昨天第一个赶到现场投诉的人叫吴立平。这位患上尘肺的焊工,由于一份申请表上缺少

昨天上午,扬州市总工会的“‘12351’全市工会维护保障职工权益行动周”启动仪式,在文昌广场举行。扬州市人大副主任王康华、副市长王玉新、市政协副主席赵南军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昨天第一个赶到现场投诉的人叫吴立平。这位患上尘肺的焊工,由于一份申请表上缺少单位公章,导致职业病鉴定无法继续进行。

  投诉 “单位不盖章没法鉴定”

  “我们农民工维权难呢!”吴立平是霍桥镇人,从2003年开始一直到去年,一直在扬力六分厂做焊工。“每天算下来工作10个小时左右,工厂提供了防护的手套、面罩,别的防护设施都是自己买的。”

  据他介绍,自己从去年工作期间,就开始经常性感冒,在小医院挂水将近2个月,也一直不见好转,后来他到苏北医院做了CT检查。“人家就让我去疾控中心去做职业病鉴定,疾控中心6个月里检查了两次,都显示没有好转迹象,就把申请报告给我了。”

  吴立平手上拿着的是一份“扬州市尘肺病诊断申请登记调查表”。申请表的最后一行,单位公章一栏仍空白着。“没有盖章,我职业病鉴定就进行不下去了。”

  “从今年2月离开岗位到7月,厂里每个月给他1200元;但从7月开始,这个钱就停发了。” 吴立平介绍说,自己现在生活没有着落,更谈不上治疗了。“7月9日就要求我住院,住院单都开下来了,到现在都没钱去住。我跟单位协商了很长时间,现在养老保险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很多费用都没有办法解决。”

  “家里有老有小,小孩在上技工学校。现在自己也不能干活,”谈话间,吴立平还不时地咳嗽。

  律师 “单位不盖章很不适合”

  “国家一定要重视这类人员,他们属于弱势群体。”昨天在维权活动现场,江苏琼宇律师事务所的陈志明律师接待了吴立平。她告诉记者,吴立平是劳务派遣工,扬力六分厂属于用工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但并没有人为吴立平缴纳相关保险。

  “如果他在用工期间得的这个病,扬力六厂要对他的职业病鉴定提供方便,进行配合。”陈志明介绍说,“目前要证明吴立平的焊工的职业史,只有用工单位来做。“单位不盖章是很不适合的。从法律角度上讲,也是违反相关法律。”

  “焊工这个职业,很容易患尘肺,”陈志明以前也接待过类似情况,对尘肺也比较了解,“他劳动能力丧失多少,还需要进一步的鉴定。”

  工会 “周四前我主动联系你”

  听说吴立平的情况后,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贾克俊也专门找到他进一步了解情况。

  “扬州的职业病防治,每年发生纠纷的不多,在江苏省乃至全国做的都是比较好的。”贾克俊介绍说,目前在扬州,很多企业发现类似情况后,都积极主动地上报。“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赔偿费用大部分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支付;如果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企业自己赔偿的费用就比较高了。”

  贾克俊提醒,就业前的体检,对企业和职工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很多纠纷的产生。”

  另外,不少职工都忽视了合同签订环节。“劳动合同里面,对劳动的工作环境、报酬等都进行了具体的介绍,但很多工人连看都不看,直接就签上名字。”贾克俊提醒说,“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细看:休息、休假、工资福利。遇到不缴纳相关保险的,尽量不要去轻易签合同。”

  据介绍,接下来市总工会将进一步与市疾控、扬力六分厂以及劳务派遣单位联系沟通。最后,贾克俊向吴立平保证:“最晚在周四之前,我会主动打电话给你。”

  厂方“大家坐下来好好谈”

  昨天下午,记者通过电话与扬力六分厂取得联系。该厂行政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也对吴立平的事情有所了解。而当记者询问为何单位不给吴立平的职业病鉴定申请表上盖章时,他表示:“不可能吧?职业病鉴定也不需要单位盖章,他自己就可以鉴定。”

  记者随后从市疾控中心主任钱晓勤那里了解到,“目前证明工作史肯定要单位盖章,单位也是有这样的义务的”。

  “他应该到单位来,在外面一直跑,也不能促进问题的解决。”该工作人员表示,“他应该找劳务派遣公司,然后看怎么说,大家商量一下。”谈及为何不愿意加盖公章,他表示,“他应该先找劳务派遣公司。”而在保险问题上,“保险费,好像工资栏当中有保险费的,我们当时好像写了保险费了,但并不一定就是工伤保险。”他强调,他们将继续与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沟通。

  【特别提示】

  保障职工权益正在进行

  昨天,“‘12351’全市工会维护保障职工权益行动周”现场接待职工现场咨询投诉20余起,12351电话投诉10余起。

  据悉,市总工会、四个区工会、产业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将进一步代表职工与相关企业、单位进行沟通,确保职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到本月6日前,职工只有劳动权益保障维护方面的问题,均可到位于文昌广场的市职工服务之家大厅进行投诉咨询。

来源;扬州晚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